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退还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的事项。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办理地点
登录绵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网址:http://218.89.178.121:8000/TPBidder
四、保证金退还流程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申请→初审→复审→领导审签→退还。
注意事项:
1.成交项目的保证金退还,按照招标文件关于“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提交申请。
2.终止项目的保证金退还,在发布终止公告的同时向“交易平台”提交终止招标项目保证金退还申请。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退还,在发布流标公告的同时向“交易平台”提交流标项目保证金退还申请。
五、“交易平台”保证金退还操作指南
(一)保证金退还操作流程
第一步:在“保证金管理”栏提交 “保证金退款申请”,并选择保证金退还原因。
第二步:在退款方式处选择“自动退款”,并勾选需要退还保证金的类型及投标企业。
第三步:在附件信息栏提交相应的保证金退还确认书(加盖招标人单位鲜章)原件的扫描件。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操作流程
第一步:在“交易平台”将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退款方式选择 “人工退款”。
第二步:在附件信息栏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书面通知函以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原件的扫描件”。
第三步:现场或邮寄递交不予退还资料
1.招标人关于“保证金不予退还的书面通知函”(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标段、投标企业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原因、转入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2.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如有处理意见需递交复印件加盖招标人鲜章)。
3.经办人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领款单
六、承办时限
资料完整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予退还的除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保证金退还确认书样本,登录“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栏中的“保证金退还申请”操作页面下载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依法及时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而造成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法定时间内退还的责任,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3.投标人查询保证金退还情况可以登录“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工程建设专区的“保证金退还情况”栏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