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土地出让变更公告
土地成交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受理办事指南
(出让人使用)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出让人(或受托人)办理交易项目出让信息发布等事项。
二、受理依据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办理平台
登录绵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 址: http://218.89.178.121:8000/TPBidder
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窗口咨询: 0816-2865287
技术支持: 400-928-0095
四、项目受理流程
(一)项目注册。土地交易栏→项目管理项目注册
填写项目及出让地块信息。
(二)场地预约。
进场交易项目场地预约 土地交易栏→项目管理交易时间预约
选择公告对应的全部地块
确认选择
选择交易时间。
未进场交易项目场地预约 土地交易栏→项目管理交易时间预约
区县中心交易
需要变更交易时间的项目,应先在“交易平台”重新预约交易时间。
五、信息发布操作流程
(一)出让公告发布。土地交易栏→出让公告新增出让公告
选择需要发布公告的地块
确认选择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公告内容及附件。
(二)更正(补充)公告发布。土地交易栏→补充公告新增变更公告
选择需要发布补充公告的地块
确认选择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补充公告内容及附件。
(三)交易结果公告发布。土地交易栏→结果公告新增成交公告
选择需要发布成交公告的地块
确认选择
填写成交相关信息并上传成交公告内容及附件。(交易结果公告须在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成交公告及附件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