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白河供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取水口工程(项目名称)材料采购 / 标段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1. 补充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A)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进行包装,并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2. 补充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内容“(7)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把样品放置在招标代理指定位置后方可离场。”
3. 取消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1中“样品上面不能标有品牌、原产地及任何文字”内容。
4. 增加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 补充说明的内容“目前工程类材料、货物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离开评标区域,也不允许投标人进入评标区域,因此本次样品都由本项目监督人员进行运送至评标区域,评标专家在评标区域对样品进行评审。”
5.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材料供应商售后服务到达现场时间“材料供应商售后服务到达现场时间2个小时以内(含2个小时)得2分;到达现场时间2个小时至3个小时(含3个小时)得1分;到达现场时间3个小时以上不得分。(以公司注册地到项目现场的距离计算时间,提供百度地图导航截图)。修改为“材料供应商承诺售后服务到达现场时间2个小时以内(含2个小时)得2分;承诺售后服务到达现场时间2个小时至3个小时(含3个小时)得1分;承诺售后服务到达现场时间3个小时以上不得分。”
6.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30日09时3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29日16时00分。
招标人:绵阳龙安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四川蜀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