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某部招标入围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 项目名称:绵阳某部招标入围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SCYHZB2021-0002 3.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4.更正内容: 至各潜在供应商: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第八、签订合同‘五、本次招标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60000元整。交款方式:以现金、网银转账形式提交至采购人。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注: 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性退还至中标人。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3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标人。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具体情形内容见合同。 (二)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表第四项第2点”:具有中级或高级工程师,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职称证和2021年连续两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现更正为:具有中级或高级工程师,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职称证和2021年连续两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第四项“投标人资格条件”,现增加第8点: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具有国际业务与外资企业业务往来或供应商代理国际业务(提供承诺函,如作虚假承诺,成交后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军队代理黑名单,并承担全部责任)。”,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第三、投标文件编制‘三、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现增加“投标人不具有国际业务与外资企业业务往来或供应商代理国际业务”(提供承诺函)。原招标文件中“表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现增加:“不接受投标人具有国际业务与外资企业业务往来或供应商代理国际业务(承诺函)” (四)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0:00分,现更改为2021年11月17日10:00分。 公告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四川宇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