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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某部车辆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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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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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绵阳某部委托,拟对“绵阳市某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四川诺以信招[2023]02号
二、招标项目:绵阳市某部车辆维修服务
三、资金情况:¥5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具有汽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 。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本投标邀请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某部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二环路
邮编: 621000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816-2172034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11附18号
联系人:王娟(项目咨询)、 蒋珍(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 0816-2911777、291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