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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开标现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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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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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业主代表、项目监督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维护开标现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参与开标的招标代理人员、业主代表、项目监督人员等交易主体人员,应在既定开标时间30 分钟前到达现场,验证身份并打印身份识别证件,熟悉开标系统操作及流程规范,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若各类主体人员任何一方未准时到达指定开标厅的,当天不予开标。

二、参加开标的单位和人员应遵守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和纪律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交易现场秩序;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开标厅,不得在开标厅吸烟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进入开标厅的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开标厅计算机、视频设备等专用设备,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公共财产损失,可修复的,按修复价格赔偿;不可修复的,按重置价格赔偿。

四、开标现场,若遇到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系统故障,请及时联系现场技术人员处理,若出现故障而不联系工作人员影响开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开标活动结束后,参会人员应离开开标厅,不得在开标厅逗留、嬉戏。

六、开标厅现场各方主体出现不良行为的,将登记在册、通报至行业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在交易平台予以曝光;违反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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