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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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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现场监督等各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

为全面贯彻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精神以及绵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返绵人员管控措施》的最新要求,从2022222日起,对本土有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人员来我中心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进入我中心,其他防控要求按照我中心202111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绵公共函〔202119号)有关规定执行。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