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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调整中心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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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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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指示要求,决定对我中心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41日起,凡进入我中心的办事群众、交易主体,除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做好信息填写、测温等工作外,14天内行程码带“*” 的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二、各办事群众、交易主体若存在“发热、咳嗽、气促”等相关症状,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的,不得进入我中心参加投标、开评标等现场活动,应委托其他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参加。

三、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现场办理交易事项和开评标等活动,可采取在线办理相关事项。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到开标现场,确需现场咨询、递交投标文件、答辩或者办理业务的,应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做好防护措施,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疏导,业务办理完毕或交易活动结束后立即离场。

四、招标人、采购人、委托人和代理机构等单位应做好开评标等现场人员的管控工作。我中心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不听从提醒劝阻的,将劝离现场;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当天被随机抽取到我中心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专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积极配合做好信息填写、测温等工作。14天内行程码带“*”的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如不能在参加评审前完成核酸检测的,请按照请假处理。专家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人员,将按有关评标专家信用管理规定处理。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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